项目名称 | 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195-2号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WXCQCZ25002 | |||
挂牌期限 | 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12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195-2号 | |||
房产证号 | 锡房权证字第WX1000608471号 | 土地证号 | /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
招租面积(㎡) | 404.18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餐饮 | |||
招租底价 | 34.67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2% | |
招租期限 (年) | 5 | |||
特别事项 | 1、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无锡市梁溪河整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委托管理授权书》,授权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对标的进行招租、运营管理,故由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标的招租挂牌事宜,征集到最终承租人后,承租人需与无锡市梁溪河整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2、本次招租标的现处于租赁状态,于2025年1月15日到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程序,递交交易保证金,在无锡产交所内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3、无免费停车位。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须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支付完成。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在扣除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房屋的现状情况。承租人根据使用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的规定自行评估房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负责相关证照手续办理(例如消防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涉及项目整体改造、垃圾清理、下水管道疏通、给排水、电气、弱电、消防、暖通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更换和改造、为满足消防要求产生的结构性改造或建筑附属物添加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和承担,具体现状条件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潢,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的原始建筑结构。 5、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卫生保洁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做好安全工作,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物业管理协议、廉政协议等相关手续。 7、在租赁期内,若租赁市场出现大幅变动(以出租方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准),经评估后的租金超过原定租金的±50%时,出租方有权对租金作出相应调整,承租人应对此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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