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
四、招标代理:浙江方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名称:朱家尖福兴路解危房工程设计。
六、工程地址:舟山市朱家尖福兴路。
七、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兴路南侧和北侧用地范围内,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400万元,拟建建筑4幢,底层为商铺,其余功能为办公或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261.7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60%,容积率≤2.6,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5%。
八、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朱家尖福兴路解危房工程设计,主要包括总图、地基基础、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本项目内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该项目为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若涉及到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另行委托(受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并对专业设计单位给予配合。
九、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性方案设计优化;2.方案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初步设计批准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十、设计费最高限额:86.7927万元。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组织;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暖通)工程师;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职称:建筑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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