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
暖通工程专业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1.2采购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新高中建设项目,占地约172706.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261.3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29.7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3#教学楼、实验楼、科创楼、西区食堂、图书信息楼、1#~4#宿舍楼、主席台及看台及相关附属工程。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价为8792508.39元,税率 9%;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暖通工程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新风系统、普通通风系统的风机、风阀、风口、风管、支架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达到功能性需求;除水电分包提前预埋的套管,分体空调,消防分包范围的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防火卷帘除外。
②多联机系统的室内机、室外机、管道、阀门、支架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达到功能性需求。
③暖通设备所需的电源,设备无自带控制箱的由水电分包按图纸敷设至设备接口处,设备自带控制箱的由水电分包按图纸敷设至控制箱接通;暖通分包负责以后一切采购安装。
④负责自行开洞或套管的孔洞封堵、套管封堵及抹灰等收口工作(包括上、下口的封堵与抹灰);
⑤甲方项目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承包界面划分。
2.2计划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并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总进度、月进度、周进度等工期计划及节点目标任务;
2.3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2.4质量要求:创优目标为国家优质工程奖,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业主单位有关质量管理及检测标准要求;施工过程验收挂牌验收,需确保一次性通过;投标人需充分了解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定标准,确保本专业工程施工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质量评定要求;执行湖北工建集团相关质量管理奖罚标准 ;;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6工抵房要求(工抵房基准占比):/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且其中存在一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 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采购所有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大于等于660万元的暖通工程专业分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要求体现合同封面、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施工范围、任意金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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