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1号300MW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流场优化及余热回收利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1号300MW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流场优化及余热回收利用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内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钢结构、管道、机械、电气、自动化等专业。
2.1.1项目名称: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1号300MW发电机组锅炉烟气流场优化及余热回收利用工程总承包;
2.1.2项目编号:1A30NYYHJB2025071005001;
2.1.3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厂内
★2.1.4最高投标限价:3434.86万元(含税);其中:工程分项限价设计费31.2万元,建安费895万元,设备费2508.66万元。
2.1.5工期:签订商务合同后249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5月7日
2.1.6其他: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2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工艺、电信、自动化、消防、总图等详细设计工作(不含初步设计)。
设备及材料供货范围:工程涉及到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管道及支架制作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含特种设备检测、报验等)、电信、自动化、消防(含工程报建、检测、验收)、总图等工程、以及有碍本工程施工的拆改迁工作、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售后服务、并确保通过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等,以及上述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全过程施工,承包人需要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技术需求书。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市场监督质量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
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如果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则注册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至少1台已完成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空预器和烟气余热深度利用装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2022年度至2024)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结论及财务报表)电子版。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以招标公司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3.1.5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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