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军队)
各公司、事业部:
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项目招标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已由 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名称)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2.1 项目规模: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
研究院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项目,用于实验室温度、压力、进排气等环境控制,包含螺杆冷水机组、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环境暖通系统;以及实验室及设备钢平台建设。
2.3 最高限价: 295.00 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 投标方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需达到50 0万元及以上;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其合并后的有效营业执照),盖鲜章,原件备查。
注: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2 ) 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一年内)或投标截止前上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 业绩要求
类似发动机或底盘实验室建设及环境工程实施案例,投标人类似实验室总承包案例至少2个及以上,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案例的销售合同,每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并且无重大不良反映。
提供类似发动机实验室案例的用户清单、数量和项目实施日期。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相关发票复印件。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应类别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该业绩无效。)
3. 信誉要求
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经济纠纷。
(注: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4 .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备注:
( 1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 2 )投标单位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廖洪端 ,联系电话: 1 9922155528 ,
邮箱: liaohongduan@shineray.com.cn 。
4. 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 25 年 0 7 月 2 1 日起到 20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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