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通信机房、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通信机房、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5-11931)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EFJCGXQ202508150070(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负责福州地区范围内通信机房、营业厅、办公场所及局屋装修工程的所有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三维立体效果图、配电图、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技术规范书、设备配置核对确认、采购支撑服务、安全和技术交底、工程实施期间技术支撑、工程验收配合及土建、暖通、室内综合布线、结构补强(加固)设计等与实现装修功能相关的工作等。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本次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建设规模(万元) |
1 | 通信机房、营业厅及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 | 45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项目类型:【服务】;
(2)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3)★设计服务期限: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平面布置图,【15】个日历日(以实际工期要求为准)内完成一阶段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图纸为AUTOCAD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会审并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4)★设计质量要求:依据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和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编制设计文件,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5)建设地点:福州(含辖区下所有区县范围)
1.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个,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份额比例为100%,中标人份额=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中标人份额比例*投标折扣。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2.1.6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营业厅或办公场所装修工程设计服务的相关经验】,累计业绩完成金额≥【100】万元。
2.1.7投标人应在【福州市】设有常驻【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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