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绩溪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祝三村;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3]163号;
1.4招标人:绩溪县旅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企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详见发包人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祝三村;
2.2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5043;
2.3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5043001;
2.5建设地点:绩溪县;
2.6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3300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44万元,工程建安费控制价3256万元);
2.7计划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包括民宿新建及装修、景观绿化亮化、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智慧旅游服务系统等。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测量、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含建筑、结构、加固、道路、给排水、安装、绿化、消防、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智能化)、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概算编制、审核竣工图等满足运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2)采购部分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应培训;(3)施工部分包括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消防、机电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满足运营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4)运营部分包括不限于整体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期9年。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第①项或第②项或第③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运营资质:无。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运营单位。
3.7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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