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ZB20251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康复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国伴老龄经济技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在天津全市范围内以街道为单位建设康复一体化试点,计划建设数量为 1-2 处/街道,每处康复一体化试点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 平方米。主要涉及国伴健康生活馆、大厅接待及中医区、运动康复区、理疗区,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布局改造、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等。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实行四控、二管、一协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2、项目地点:天津市。3、项目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4、监理周期:各单项项目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要求时限完成,保修阶段竣工后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康复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康复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能够证明其具备民事能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单位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投标单位提供总监驻场代表任命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并对其工程实践经验年限及监理业务培训经历加以承诺);
(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由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或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被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或参加开标时,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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