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系统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以上材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的委托,就301楼净化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301楼净化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所区;
(3)招标内容:301楼净化系统项目工程施工;
(4)招标范围:301楼净化系统工程,包含电气工程、工艺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科辅楼零星净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6)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 120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3、类似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系统施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以上材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
(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四、获取招标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4日9:00时至2024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https://www.joccon.cn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免费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企业相关信息有调整,请及时完善;
2、投标单位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8779131,平台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25-84795425。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招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66号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卢欣一凡
电 话:025-86858160、68005685
招标人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余波
联系电话:025-84795996
传真:025-84795981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与以下媒体发布: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自动链接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