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氢储能分中心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ITCS-2025000043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氢储能分中心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市松北区祥安北大街1377号欧美亚阳光家园BH28号楼03号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策盾实验室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南京路北华远·新家园37栋8号商服
成交金额: 贰佰柒拾捌万零贰佰肆拾元柒角伍分(2780240.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氢储能分中心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
施工范围:哈工大燃烧工程实验室局部一层和五层实验室条件保障工程,改造面积约400平方米。室外气体管路铺设。涉及建筑、实验室通风、工艺管道、水、暖通、电、消防等内容,室外箱式变压器低压柜至配电柜室外电缆铺设,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相关约定实施。要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设计图纸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验调试、竣工验收、移交、质保及其他必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内需拆除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需充分利旧)、建筑隔离墙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
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承包人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承包人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电梯(包括扶梯)、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承包人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承包人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承包人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承包人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承包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4日,共49日历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承包人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经理:李广一
注册编号:黑2232019202523103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滨福、籍淑萍、杨德友、刘炳浩、吴江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执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按成交价执行以上文件标准50%计取,由成交人支付。支付金额为:1123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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