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出版业务大楼(海峡出版合作中心)装修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279001
各投标人:
海峡出版业务大楼(海峡出版合作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279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说明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违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榕建筑〔2018〕154 号),请予以调整。《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榕建筑〔2018〕154 号):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8 年 9 月 28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43 号修正)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2%,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 榕建筑〔2022〕181 号提到已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存 50 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参与福州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投标时,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答:本招标项目系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非施工项目,设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未违反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建安金额及内容的占比大,企业信用评价仅对设计单位信用分进行评价未要求施工企业信用分,存在倾向信用分高的设计企业情况,设置不合理,建议修改成:投标人设计信用分和施工信用分各占比50%分值,相加之和为评分值,或者依据参与联合体单位设计信用分或者施工信用分就高原则。
答:本招标项目系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非工程总承包项目,鉴于目前福建省未启用专业工程施工企业信用分评价,为此,本招标项目仅考核设计单位信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设置条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双证等条款,违反《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的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严重倾向指向性企业,存在排斥其他投标人的情况,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①详细评审中设置一项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评分,且设置的类似业绩指标为一项,指标值未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②对于项目管理机构项目总负责人加分项采用分档设置,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问:投标人若提供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中的装饰装修面积不低于16000平方米。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加分条件?
答:不满足。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说明
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5家。
3.本招标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报价,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填报建筑安装工程费对应的下浮率K值。招标文件第176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删除对应的下浮率K值为 %。
4.招标文件第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编列内容8、原文内容删除,修改为:8、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派出,至少包括:(1)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3)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执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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