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蝶湖酒店(暂定)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含全过程造价控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蝶湖酒店(暂定)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启东蝶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启东市新安江路。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89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625平方米,估算投资约1亿元。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约174.88万元。
2.3 招标范围:启东蝶湖酒店(暂定)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全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包含软装、活动家具等)、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屋面维修、机电(含机房、消防、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等)、室外配套、亮化及对原有装饰、管线、设施设备的成品保护等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内容为:
2.3.1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工作:
①工程质量控制;
②工程进度控制;
③工程投资控制;
④施工安全控制;
⑤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⑥完成项目质监、安监报监工作。
2.3.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①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审核;
②根据施工单位按月提供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对施工单位按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审核;
③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调整进行测算;
④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和施工图纸,对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进行核查;
⑤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对部分主要材料或设备进行市场询价;
⑥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⑦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⑧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协助建设单位配合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工期和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74.88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咨询经理资质: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数为一名。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质: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数为一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范围内最多有二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在启东市外不允许有在监项目。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o投标人 o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ü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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